申请列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的产品和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列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的产品应符合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和合肥市产业发展方向;
2.由申报主体生产,产品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优势比较突出,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前景广阔;
3.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质量标准,符合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二)申请进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的单位应同时符合条件:
1.自主技术创新产品申请单位是指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首创型产品申请单位是指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自主研发创新产品的小微工业企业和科研院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 年无严重违约、未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的企业;
4.依法在合肥区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近3 年无严重**记录。
第六条 凡列入省级及以上新产品、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直接进入《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
申请两创产品认定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
2.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包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社保缴纳表等。
3.体现企业创新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情况;主导或参与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情况;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情况等。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银行信誉等级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产品采用的标准、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 第六条”的申报单位,需按“ 第七条”中的1 、2条提供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产品认定证书和文件。
6.符合首创型产品的申报单位,需按“ 第七条”中的 1 、2条提供申报材料,并提交反映产品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填补空白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季晨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