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基本条件
企业需是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三年以上、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两年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且必须是工业类小微企业。
二、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各小项)
1.企业经营发展水平(满分30分)
① 营业收入和利润平均同比增长均需满足≥15%
② 总资产平均增长水平≥10%
③ 平均资产负债率≤70%
④ 营业收入和利润不能为负
2.技术开发及创业创新能力(满分25分)
① 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值≥1.5%
② 近三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率平均值>0
③ 近三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平均额>100万元
④ 近三年开发的省级及以上新产品累计数≥5个
⑤ 拥有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个数≥3个
⑥ 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数≥1个
3.质量品牌管理能力(满分25分)
① 安全认证(3C)管理产品数≥1
② 企业通过ISO(其他管理、环境、安全体系认证数)≥1
③ 企业注册的商标数、企业获得知名商标≥1
④ 著名商标等称号数≥1
⑤ 企业获得的国家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市级名牌产品数≥1
⑥ 企业是否有互联网门户网站
⑦ 企业是否运用OA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或进销存管理系统
⑧ 企业是否是两化融合贯标、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⑨ 企业产品、技术是否纳入年度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
⑩ 企业是否认定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
4.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成长环境(满分10分)
① 所在行业是否是产业政策鼓励方向
② 是否处于该行业产业链较高增值环节
③ 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产学研示范企业
④ 是否获得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用等级认定
5.人才培养与发展能力(满分10分)
① 近三年企业年培训费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平均值≥2%
②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部员工的比重≥10%
③ 企业拥有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数≥3
④ 企业拥有的本科及以上人数占全部员工的比重≥1
三、择优评选原则
根据经信委文件,2018年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全省申报名额只有150家,分配给合肥市最多共12家。
由于该项目是由各区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初审和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推荐意见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如高新区2018年有40多家企业申请,但根据省经信委分配给高新区名额,只推荐3-5家(按照评分细则择优评选出,营业收入基本达到亿元标准),并且区经贸局组织人员去企业现场核查,如无问题则将申报材料和区推荐意见上报推荐给省经信委。
四、注意事项
1.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高于省成长型小微企业,按照梯次培育的原则,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申报省成长型小微企业。
2.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网上报送的认定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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